Workflow
明德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明德生物明德生物(SZ:002932)2023-12-11 16:0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部人员或证券事务代表等 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有关公司证券方面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 定期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可以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七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四章 临时会议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