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 勇 杨 敏 何 勇 年 月 日 2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所涉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就上述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 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中电财务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中电财务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较好的控制风险,资金、信贷、投资等风险管理未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