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 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李燕燕)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勤勉、 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合理的建 议,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燕燕,经济学博士,现任郑州大学教授、郑州大学学报编 辑部主任兼主编。曾任新乡医学院社科部教师,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教 师,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副院长,曾在中国社科院(中国北京)从 事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