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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SZ:002938)2024-08-13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正式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0855050X9[7] - 2018年9月公司公开发行231,143,082股A股,每股发行价16.07元,募集资金总额371,446.93万元,净额360,122.84万元[8] - 2018年9月18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鹏鼎控股”,代码“002938”[8] 财务审计 - 普华永道2024年3月29日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0] - 普华永道2024年3月29日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1] 股权激励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46.99万股,约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41%[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8]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3次解除限售,比例为30%、30%、40%[20]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7.7元[22] -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388人,均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1] 会议审议 - 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6] - 2024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7] 其他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1]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34] - 激励计划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