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 立性,可以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符合《国有金融企 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