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献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该董 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