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 意见如下: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提升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