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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大正新大正(SZ:002968)2023-10-29 15:44

一、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 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体系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 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 价值。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目前公司现金流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