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比98.63%,营收占比98.72%[6] 制度建设 - 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完善内控组织架构[6] - 建立人力资源、内控管理等制度体系[9][10] - 制定《财务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等制度[10][11] -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等要求[11] 组织架构 - 设审计内控中心,对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负责[8] - 董事会为内控评价决策和最终责任机构[15] 担保事项 - 全资子公司四川和翔环保为重庆麟和瑄环保提供3740万元担保[12] 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税前利润错报≥5%为重大缺陷等[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损失≥5%为重大缺陷等[18] 检查与评价机制 - 构建多层级内控检查机制,按季度自查监督[14] - 组织年度内控有效性测试自评与综合评价[14] 其他举措 - 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设智慧科创中心[13] - 建立反舞弊机制,设举报专线和邮箱[13] 问题与整改 - 2023年存在未函证供应商等多项内控问题[20][21] - 已对内控问题整改并闭环验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