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对瑞玛精密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3〕643 号 关于终止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审核的决定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本 所重组审核机构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 年 8 月 30 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 请》,独立财务顾问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苏 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 决定对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予以终止审 核。 2023 年 8 月 31 日印发 圳证券交 抄送: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