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 致: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瑞玛精密")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 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