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2名,含会计专业人士1名[4] 交易审批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由其批准[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 会议召开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0] 其他规定 - 审议议案提前三日送书面材料[17] - 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7]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代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1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录者免责[22]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通过生效[24]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