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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瑞玛精密瑞玛精密(SZ:002976)2024-04-11 22:1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苏州 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