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0] - 2021年11月14日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10] - 2021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1年11月15日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1] - 2021年12月22日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1] - 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2] - 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3] - 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3] - 2024年2月6日监事会对注销17.50万份股票期权发表核查意见[17] 业绩情况 - 2022年、2023年公司累计营业收入总额为27.78亿元,达成业绩考核要求[21] 激励对象考核与行权 - 37名激励对象中30名考核结果为A/B,行权比例100%;7名考核结果为C,行权比例60%-80%;0名考核结果为D,行权比例0[21] -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7人[26] -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0.08万份[26] - 行权价格为14.80元/份[26] - 核心骨干人员获授股票期权数量142.50万份,已行权41.37万份,本次可行权40.08万份,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期权比例28.13%,占总股本比例0.3322%[25] 激励计划相关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5个月、27个月、39个月,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19]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1] -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23] - 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为C,当年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60% - 80%[28] 注销情况 - 公司将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3.12万份股票期权[4] - 公司将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2万份股票期权[28] 其他 - 公司将公告与本次行权及注销相关文件[29] - 本次行权及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31] - 本次行权及注销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继续履行[29][31]
瑞玛精密: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