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 阅,基于认真、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 见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31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2、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