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全体股东[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6月3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6][7]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10]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名,代表93,296,000股,占比24.2825%[11] - 现场和网络参会股东及代理人情况[12][13] - 中小投资者参会代表股份为0[15] 议案表决 -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全票通过[19]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表决股份为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