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北方: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经营、 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北 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 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