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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987京北方(002987)2023-12-28 19:34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228 第 0936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228 第 0936 号 致: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受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北方"或"公司")聘请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京北方二○ 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