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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博合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顺博合金顺博合金(SZ:002996)2023-11-09 18:14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 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本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规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人为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 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