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和解聘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改聘需股东大会决议,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0] 改聘要求 - 新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审计委员会评价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1] 选聘方式和要素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发布选聘文件[10]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3]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6] 信息披露和保存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等信息,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7]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并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4]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并处理[24]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