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共二十二家,含1家母公司、18家子公司和3家孙公司[5] 公司制度建设 -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聘任三位独立董事[7] - 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制定审核[10] - 内部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对公司及子公司审计[11] - 建立销售、采购、生产质量等系列制度[12][13][14] - 制定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等管理系列制度[15] - 组建研发中心并制定项目开发与管理制度[16] - 建立关联交易、会计核算等制度[17][19] - 建立货币资金、成本费用预算等制度[20][21] - 建立人事、工薪与福利等内部控制制度[22] - 建立实物资产管理、信息沟通等制度[23][24] - 建立内部审计与监察制度,设审计委员会[26] 应收账款管理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给予客户不超3个月信用期,严格管理并计提坏账准备[29]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重大缺陷标准为总额的0.5%≤错报[32]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重要缺陷标准为总额的0.2%≤错报<总额的0.5%[32]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营业收入潜在错报一般缺陷标准为错报<总额的0.2%[3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导致营业收入损失重大缺陷标准为总额的0.5% ≤损失金额[3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导致营业收入损失重要缺陷标准为总额的0.2% ≤损失金额<总额的0.5%[3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导致营业收入损失一般缺陷标准为损失金额<总额的0.2%[37]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含董事等舞弊行为等情况[32]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含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37]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1]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2]
天元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