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爱军先生、江源东女士、曹伟先生、张永智先生、李丽女士、李文 波先生、王栩女士的个人履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 职责要求,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聘任张爱军生为公司总经理,江源东女士、曹伟先生、张永智先 生、李丽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