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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日久光电日久光电(SZ:003015)2023-10-23 18:08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 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 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