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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日久光电日久光电(SZ:003015)2023-10-23 18:0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如 无特别说明均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下称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章程》中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