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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董事会议事规则
吉大正元吉大正元(SZ:003029)2023-09-12 18:28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 春 吉 大 正 元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职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