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0 号)。 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 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进行了同步更新,并对本次 发行会后重大事项出具了承诺函、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