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春吉大 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30 号)的核准,同意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 元""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 承销商")作为吉大正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 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