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27日发布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4] - 2024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在公司总部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5][6]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62,569,386股,占比32.8111%[7]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票数62,569,3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100.0000%[9][10][11][12][14][16][20] - 《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股份的议案》同意52,569,386股[1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反对、弃权票数为0股[20] - 第6 - 7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其余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会议合规 - 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1]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签署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