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由21600.00万元变更为21600.5159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1600.5159万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董事会可决定在3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3] - 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损失请求全资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5] 会议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的事项有多项[2][3]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9]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9]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9] 利润分配 - 公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2] - 拟定每年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5][2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清算,董事为清算义务人[58] - 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7]
泰坦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