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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近36个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履职应参与决策、监督等[14] - 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6]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半数以上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5] - 召集人提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同等知情权[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3] - 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保存10年[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