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鲁B: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中鲁远洋中鲁远洋(SZ:200992)2024-01-12 19:55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审计委员会职责与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和内控[7]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审计相关安排 - 审计工作组提供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0]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3]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实施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