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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4月)
探路者探路者(SZ:300005)2024-04-25 21:34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批[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批[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批[1]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3]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 其他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2] -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应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