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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药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1月)
莱美药业莱美药业(SZ:300006)2023-11-20 19:21

股东交易与权益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1] - 证券公司因包销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1]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 - 审议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2]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行为[2] - 审议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等多项担保事项[3] - 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 - 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及特定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 提名与投票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6] - 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不同提名方式[6]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7] - 董事会自行决定的多项累计额度有上限[8] - 董事会审查决定不同额度关联交易[8] - 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召开5天前通知,紧急情况可缩短时限[10] 人员任职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非董监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0] -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10] - 董事会秘书受聘前应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并遵守规定[11] 监事会职责 - 监事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监事会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1] - 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等多项职责[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