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1] - 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5][7][8] 公司治理 - 按深交所法规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与程序[9] - 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1] - 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11] 经营管理 - 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经营预算和计划并分解到月度执行[15] - 以应收账款回款率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19] 制度建设 - 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经营预算管理[15] - 建立《融资管理制度》规范筹资[16] -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权责[17] - 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子公司管理[18] -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合规[20] - 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管理对外担保[20] 财务调整 - 完成2018年相关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及公告[23] 股权与经营情况 - 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宁持有香港新宁47%股权[24] - 公司持有联营企业深圳智能40%股权,未实缴出资[25] - 2023年未取得香港新宁和深圳智能2022年度及以后财务数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