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相关 - 公司本次发行已获股东大会等批准授权,尚待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7] -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1,876.9171万元,扣除费用后用于偿还[14] - 大河控股拟41,876.9171万元按3.75元/股认购111,671,779股[16]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111,671,779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17]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16] - 大河控股认购股票18个月内不得转让[16]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原金控持股7.43%,京东振越持股5%[22][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共2名[22] - 发行后大河控股成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成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成实际控制人[70] 关联交易 - 2023 - 2021年度向关联方采购交易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56%、1.92%、1.91%[45] - 2023 - 2021年度经常性关联销售占营收比例分别为2.86%、13.03%、1.72%[49] - 2023、2022、2021年度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分别为711.96、8684.11、2516.65[48] 财务数据 - 2023、2022、2021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468.62、391.80、408.08万元[51]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为2172.12万元[61] - 2023年末应付账款中,香港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期末账面余额为366.02万元[62] - 2023、2022、2021年度财政补贴合计分别为1612.03、1969.22、2782.58万元[1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营业收入为412860394.7元[126] 诉讼事项 - 最高法判决深圳新宁支付赔偿款21287.5442万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21] - 珠海冠宇电池公司诉深圳新宁,一审判决深圳新宁支付赔偿款698.4444万元[124] - 南昌欧菲诉深圳新宁等,诉讼请求赔偿损失22343501.93元[126][127] - 深圳新宁等诉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有限公司,诉讼请求支付欠款及损失[128] 公司运营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及一体化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29] - 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4项发明专利于2024年授权公告[90][91]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冻结资金10,645,863.76元[93][94] 制度建设 - 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99][100] - 2024年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100] 税收政策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7%、15%,增值税税率为3%、6%、9%、13%[104] - 部分下属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106][107] - 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减按15%税率缴企业所得税[108] - 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超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110] 房产租赁 - 公司多处房产存在租赁情况,部分未取得产权证书或转租同意证明[86][87] - 公司9处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面积合计22635.19㎡,占比10.04%[86][87] - 1处转租房产未取得同意证明文件,面积5472㎡,占比2.43%[87]
*ST新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