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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新宁物流新宁物流(SZ:300013)2024-05-15 20:21

内部控制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7] - 公司董事会认为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15] - 明确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不同比例衡量的认定标准[16][17][1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1]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3] 公司治理 - 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21] 公司理念与认证 - 公司以“成就客户、创新引领、团结互信、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等[22] - 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体系认证[23] 风险管理与控制 - 公司从五方面识别内外部风险因素并控制[23] - 公司建立多种控制程序及措施[24] - 公司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经营预算和计划并分解到月度执行[24]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设专职人员管理货币资金,建立严格授权批准程序[24] -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采购管理业务,明确各环节权责[25] - 公司建立相关制度控制投资和子公司风险[26] - 公司将应收账款回款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27] 财务数据与处理 - 公司已完成2018年相关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及公告,并于2023年7月17日对外披露[31] - 公司已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出具2018年度审计报告等[31] - 公司账务采用NC系统处理,制单等都有专人负责[29] 股权与数据获取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宁持有香港新宁47%股权,弘通国际持有53%股权[34] - 2023年公司未取得香港新宁2022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数据[34] - 公司持有深圳智能40%股权,截至目前尚未实缴出资[34] - 2023年公司未取得深圳智能2022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数据[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