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原金控持股33,202,650股,持股比例7.43%[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京东振越持股22,334,311股,持股比例5.00%[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大河控股持股6,050,000股,持股比例1.35%[1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名,为中原金控和京东振越[11] - 公司总股本为44,668.7115万股,未发生变动[13] 关联交易 - 2024年1 - 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912.74万元、698.56万元、1037.38万元、370.8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56%、1.92%、1.91%、4.67%[31] - 2024年1 - 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451.80万元、711.96万元、8684.11万元、2516.6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6%、13.03%、1.72%、1.85%[33][34][35] - 2024年1 - 6月,公司向京东振越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汇总接受劳务金额为14.35万元[30] 资金借贷 - 2023年3月公司向中原金控及大河控股各借入1.05亿元委托贷款,年化利率不超6.5%,期限6个月可延期6个月[40] - 2024年3月28日中原金控将1.05亿元贷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时还款按0.02%/日付违约金[41] - 2024年3月29日大河控股将1.05亿元贷款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时还款按0.02%/日付违约金[42] - 2024年1月22日大河控股、中原金控分别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8.00%,期限12个月[43][44] 诉讼情况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深圳新宁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支付赔偿款149,012,809.4元,新宁物流承担连带责任[99] - 原告上诉请求变更深圳新宁赔偿款为220,962,326元,新宁物流承担连带责任[101] - 南昌欧菲光电诉深圳新宁等案,诉讼请求赔偿损失及利息暂计2234.350193万元,一审珠海冠宇电池被判赔偿551.4196万元,双方均上诉[105][106][107] - 深圳新宁等诉深圳市新宁智能物流案,诉讼请求支付欠款3405.86998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一审判决支付410.34928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原告上诉[108][109][110] - 亿程信息诉新宁物流等案,诉讼请求赔偿损失1297.913842万元及利息[111] 财务数据 - 2024年1 - 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159.12万元、468.62万元、391.80万元、408.08万元[37] - 2024年1 - 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财政补贴合计分别为468.47万元、1,612.01万元、1,532.62万元、2,465.56万元[9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128603947亿元[105][108] 租赁情况 - 10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租赁面积合计32,220.19㎡,占租赁房产总面积的12.91%[77][81] - 1处转租房产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证明文件,面积5,472.00㎡,占租赁房产总面积的2.19%[80][81] 其他 - 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为以电子元器件保税仓储为基础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服务,且未发生重大变化[14]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六)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15] - 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成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成间接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成实际控制人[5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9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资金10,979,296.90元[82]
*ST新宁: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