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元股份的监管函
关于对徐军红、窦宝成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29 号 徐军红、窦宝成: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你们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签署了《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徐军红将持有的洛阳华世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世")66%股权转让给窦宝成,股 权转让后,窦宝成持有洛阳华世 10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 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办理股东信息工商变更登记,徐军红不 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你们未将上述事项及时告知公司,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披露滞后,此外,截至目 前,徐军红仍未按照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以公告。 徐军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十五条以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0 条、第 5.1.1 条、第 5.3.4 的规定;窦宝 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订)》第 1.4 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