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 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 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 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一种 投票制度。 第三条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 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