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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星创业华星创业(SZ:300025)2024-03-13 18:21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 生,主任委员系召集人。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可 以审议终止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人数不足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 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华星创业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