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华 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 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 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