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阳普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04
阳普医疗阳普医疗(SZ:300030)2024-04-26 23: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7]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1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3]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8] 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5]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专户[6]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5]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5]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8]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29]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其他规定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二日内公告[20]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7]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0]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整改措施并及时披露[37]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38]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2]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