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股票发行 - 公司符合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和条件[2] - 发行方案、预案符合规定及股东利益[2][3] -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利于增强竞争力[5] 交易合规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7] - 与中国钢研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及程序合规[8] 其他事项 -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无违规[10] - 提出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并承诺[11]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利于保护投资者[11] - 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利于推进事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