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4月)
会议通知 - 定期独董专门会议提前5日通知,不定期提前3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2] - 通知应包含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5]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独董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5] - 由过半数独董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6] 委托出席 - 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表决前提交[5] 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独董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审议,全体过半数同意[12] 其他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