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力创通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5 号)核准,公司募集资金 总额为 329,999,994.6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13,498.26 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3,886,496.43 元。上述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