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5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653.1371万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653.137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公司历史变更 - 2008年7月10日由“襄樊台基半导体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7] - 2015年2月12日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7]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6] - 特定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6] -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监管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3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可请求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可60日内请求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5]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7]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职权[42]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审议[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审议[4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会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4]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6] - 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6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审议[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96] 总经理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106][10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标准之一,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10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115][11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12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29]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9]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49]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5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15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2]
台基股份: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