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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天源迪科天源迪科(SZ:300047)2023-12-11 16: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兼任[5]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9]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公司资料提供与保存 - 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1]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信息披露与津贴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办理披露事宜[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1] 会议相关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2]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4] - 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修改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4]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