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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公司章程(2024年7月)
海兰信海兰信(SZ:300065)2024-07-19 18: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获批发行138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720,494,503元[7] - 公司设立时将2008年1月31日3300万元净资产按1:1折合为3300万股[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720,494,503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首钢冶金机械厂持股7,055,400股,占比21.38%[18] - 公司设立时,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持股2,844,600股,占比8.62%[18] - 公司设立时,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35,800股,占比5.26%[18] - 公司设立时,申万秋持股10,226,700股,占比30.99%[18] - 公司设立时,魏法军持股7,210,500股,占比21.85%[18] - 公司设立时,侯胜尧持股3,927,000股,占比11.90%[18]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股份后,(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1年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24]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司不回购[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形有诉讼权利[2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1] - 股东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及增减5%需报告公告并限制买卖[3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0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03][10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0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6][127][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