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06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8月15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23年08月1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独 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 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