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说明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公 开挂牌的方式对外出售上市公司所持有的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方焦化")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 美方焦化股权。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或相关承诺函,明确了各方的保密内 容、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有关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履 行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现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对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与内幕信 息保密管理及处罚等做出了明确规 ...